一、離婚時房屋怎么判
1、根據出資情況以及房本署名情況不同。在婚前一人出資大的情況下婚前取得房屋產權證,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還清個人貸款,房屋屬個人財產。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后取得房本,房屋落在自己名下,房屋屬個人財產。婚前已付首付,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通常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人個人債務。房屋落在對方名下,無特殊情況多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房屋落在雙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平分。雙方出資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狀況,一律平分。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 以結婚后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不確定,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婚后買房的,一人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個人財產的轉化,算是個人財產。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共有。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或是對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財產,實際算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屋產權。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夫妻共同財產。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落戶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視為未成年子女財產,有撫養方暫時管理。
![]()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起訴離婚房屋補償怎么判定
向法院起訴離婚后,房屋補償怎樣判定,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房屋拆遷補償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