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再起訴還要交訴訟費。因為二次起訴離婚是一個新的訴訟,一個新的案件,是需要繳納訴訟費用的。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百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度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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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權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次離婚起訴法院應當在七日內受理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找法網提醒您,離婚起訴需要準備如下證據: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找法網提醒您,這類證據的搜集可以依靠相應的權力機構來進行,如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如證明一方犯罪;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證明重婚;證明分居或同居的證據。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
5.關于孩子狀況的證據
如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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