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給別人做擔保將承擔什么后果
給別人做擔保將承擔的后果是:影響擔保人自身的額度及風險,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現了逾期或無法返還時,此時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也會收到相應的印象,在后期擔保人申請貸款時,它所擔保的債務會視同自身的債項影響自身在后期的貸款。擔保人對借款人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作為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就必須為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余款向擔保人追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
二、
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的情形
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的情形: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超過保證期間的。
三、
哪些人可以做擔保人
可以做擔保人的人需要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擔保的法律關系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