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如下內容:
(相關資料圖)
1.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準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
2.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準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3.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找法網提醒,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并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后公布執行。
二、低保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由戶主通過居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居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組織居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后,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后,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居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
5.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折。
三、農村低保每月能領到多少錢并沒有統一的規定,總的來說,每月領到的錢實際上就是補差金額,即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減去你的收入而得到的。比如某低保戶家庭有三口人,家庭收入總計是700元每月,而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人均300元的話,其拿的低保金=300*3-7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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