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高齡產婦”,是指年齡在35歲以上第一次妊娠的產婦。對于“高齡產婦”的產假,我國并無相關法律對此作出具體規定,高齡產婦的產假和普通產婦的產假一樣,都是可以享受家規定的98天產假,但不同的是,因為高齡產婦一般年齡在35歲以上且屬于第一次妊娠,所以,依據很多地方的相關規定,高齡產婦是可以在享有國家規定98天產假的基礎上還可以享有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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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我國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高齡孕婦注意事項:
為了能夠有一個健康的寶寶,年齡比較大的準媽媽應該聽從以下叮嚀:
1) 注意均衡營養,維生素與礦物質的補充;
2) 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與規律地起居作息,戒煙戒酒,不熬夜;
3) 緩和情緒反應與調適工作壓力,在充分認知之下,避免太多無謂的錯覺妄想,應以平常心來度過。
4) 改善工作環境,避開所有可能有危害的污染物質。
5) 按時接受孕前檢查,或盡早接受初次產前檢查。
6) 在懷孕前接受健康檢查,看看是否有高血壓、糖尿病或腎臟等疾病,如果有,應先治愈穩定后再準備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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