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見這樣的情形:出軌一方將財產贈與給小三,原配起訴法院要求歸還。那么,夫妻一方擅自贈與共同財產可以追回嗎?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夫妻一方擅自贈與共同財產可以追回嗎?
仇萍律師解答:
夫妻一方贈與共同財產的法律上某種情況下是可以追回的。夫妻雙方應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贈與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權請求受贈人返還。
仇萍律師補充:
有三種意見:
1、全部有效。贈與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這個贈與行為就是有效的。
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無權擅自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財產的贈與是有效的,而對于屬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財產的贈與是無效的。
3、全部無效。
(1)因違反了公序良俗給第三人,根據民法總則及合同法的規定,民事行為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將財產贈與給第三人,特別是有曖昧關系的第三人,有違社會公德。
(2)因夫妻一方無權處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其贈與行為侵犯了合法婚姻當事人的權利。
一方超過日常生活需要贈與他人應認定全部無效。
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贈與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權請求受贈人返還。
仇萍律師結語:目前,我國婚姻法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分割、保護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都應本著尊重對方的基本原則處理共同財產等問題,但如果其中一方擅自或未經另一方允許就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另一方是肯定有權利要求撤銷贈與來保障自己的額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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