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侵權賠多少最高
商標侵權的最高賠償標準是沒有上限的,《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這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商標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式:
1.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
2.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
3.法定賠償。
![]()
二、商標侵權怎樣認定
法律快車提醒您,侵犯商標權的認定條件是: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侵犯商標權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給被侵權人造成了實際的損失。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三、怎么應對商標侵權起訴
企業被起訴商標侵權,應做以下幾件事應對商標侵權訴訟:
1.企業使用標識與涉案商標進行對比
企業使用的商標是否與商標注冊人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企業使用商標的商品是否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類似。即標識的對比和商品的對比,標識的對比就是兩個圖案的對比,遵從以下原則:
第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第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
第三,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商品的類似可以參照《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但主要看兩個產品功能、用途、銷售渠道等是否相同。
2.企業使用標識是否具有在先使用、合法來源等抗辯事由。如企業使用標識在先,則可以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或者企業使用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企業已經盡到合理審查義務,也可以免于賠償。
3.商標注冊人自身是否使用涉案商標
如商標注冊人本身從未使用過涉案商標,既然沒有使用就沒不存在損失,被訴企業可以免于賠償,只要停止侵權即可。
15037178970